王宇航 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管委会委员
青岛
13396428666   
wangyuhang@guoyaoqindao.com
  • 企业合规与风险控制
  • 刑事辩护与代理
  •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个人简历

王宇航律师,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管委会委员、青工委主任,国家三级律师。王律师 2011 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兼具司法机关一线办案与律师执业双重经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司法实务经验丰富。

王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与代理、企业合规与风险控制、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凭借跨司法机关与律所的从业背景,融合司法办案视角与律师服务思维,为客户提供全维度、精细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执业以来,其经办的案件与提供的法律服务成果丰硕:在企业合规领域,为青岛港 (集团) 有限公司、胶州市住建局园林绿化管理处等单位完成合规体系建设,搭建起适配企业经营与行政单位管理的安全生产及日常运营合规风控体系;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并取得优异辩护效果,其中青岛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孙某强奸案、王某合同诈骗案等多起案件获无罪判决,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案、赵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获不起诉决定,魏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李某某涉嫌诈骗案等实现案件撤销,青岛市 6・23 地铁 11 号线重大责任事故案、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获缓刑判决,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款一亿余元)、张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 1200 余万元)等重大案件获二审改判轻刑,还成功办理魏某某等人系列民生领域网络诈骗案(青岛市 2021 年十大典型案例)、青岛某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走私案(全国最大涉 “两用物项” 许可证走私案件)、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纪某等人职务犯罪案等典型案件,辩护工作获家属及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此外,王律师通过刑事控告手段为山东某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信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依托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处理能力,为多家企业和个人成功化解刑事法律风险。

除执业工作外,王律师积极投身行业建设与公益事业,现任山东省律协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会理事,同时兼任黑龙江大学青岛校友会副会长,以专业力量推动行业交流,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等公益工作开展。其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先后获司法机关及律师行业高度认可,曾获检察机关多次嘉奖、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获评黑龙江省第三届十佳优秀公诉人、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系全国首批员额检察官,曾获评优秀律师。

王律师注重实务研究与专业经验沉淀,曾出版《安全生产领域的罪与罚》,并在省级期刊发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探讨》《刑法中的量刑原则与司法实践》等多篇专业论文,持续以理论研究赋能实务办案,推动专业知识共享与交流。

王律师始终依托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与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是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风险防控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主要荣誉
2012年检查机关嘉奖
2013年检查机关先进个人
2014年黑龙江省第三届十佳优秀公诉人
2014年检察机关业务能手
2015年检查机关嘉奖
2016年检察机关嘉奖
2016年全国首批员额检察官
2023年优秀律师
2025年山东省律协刑事专业律师
主要社会任职
山东省律协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会理事
黑龙江大学青岛校友会副会长
主要业务专长

1.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制药集团、豪迈集团等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2.魏某某等人系列民生领域的典型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青岛市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

3.王某合同诈骗案(再审改判无罪判决);

4.青岛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无罪判决);

5.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案(相对不起诉);

6.李某文假冒注册商标案(存疑不起诉);

7.赵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存疑不起诉);

8.孙某贺强奸案(存疑不起诉);

9.郑某国诈骗案(撤销案件);

10.魏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撤销案件);

11.李某某涉嫌诈骗案(撤销案件);

12.青岛市6·23地铁11号线重大责任事故案(判处缓刑);

13.山东某某水泥有限公司“9·25”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案(判处缓刑);

14.牟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2亿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5.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款一亿余元)(二审改判八年六个月);

16.周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审改判缓刑);

17.张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8.傅某某(中国台湾籍)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偷逃税款18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9.青岛某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全国最大涉“两用物项”许可证走私案件);

20.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王宇航律师执业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获得家属及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并通过刑事控告的手段帮助山东某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信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某某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同时,充分利用刑民交叉类案件的特征帮助数家企业和个人解除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