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丙勇,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委员,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第十届山东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企业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
徐律师对于股权投资、并购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业物业日常运营中的风险防控等进行过深入研究并具有极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多年来先后服务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山东土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代表业绩:
1.成功完成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常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案;
2.成功完成齐鲁财金收购常铝股份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案;
3.成功完成山东世茂鲁坤置业有限公司与鼎城置业重大资产转让案尽职调查案;
4.成功完成山东土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案;
5.成功完成山东土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台儿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案;
6.成功完成齐鲁财金与山东泰嘉不锈钢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案;
7.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7.2亿元不良资产项目的收购、回收及处置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收购、代理回收、资产处置等。
8.为济南某大型房地产企业(事业单位)的重组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改制方案的设计,被重组单位的尽职调查,改制程序中的风险分析等。
9.为济南中银大厦二期(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债务重组及资产盘活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10.成功代理建设银行某支行诉山东省三名置业公司附解除条件的阶段性担保案件,帮助山东省三名挽回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