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1+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组织开展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公益号召,多次组织律师前往贵州、云南、西藏等地参加法律援助活动,扎根贫苦区县,为助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其中,郑凌律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于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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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诚信建设示范单位领军人物2020.09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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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2020.07山东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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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19.12中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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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结县优秀援藏律师2017.09琼结县人民政府
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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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20.01中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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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2018.11优秀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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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功2011.12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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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优秀志愿律师2011.07中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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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20法律援助“1+1”丨望谟笔记(四):婚家困境中的女性生存状态如果要从律师角度评选民事、刑事两个专业领域的“跨界”之王,窃以为非婚家类纠纷莫属:从民政局和平分手的男女、民事审判庭上的原、被告,到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虽然矛盾冲突的表现有缓急轻重之别,但引发冲突的根源却高度雷同:婚家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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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20法律援助“1+1”丨望谟笔记(三):拿什么拯救你,迷途的孩子?因为他们,让我不得不直面自己所肩负的母亲这个角色;他们,让我无法轻松地将职业感受从生活感受中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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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020法律援助“1+1”丨望谟日记(二):人间虽苦但值得律师的最大特点,就是借由不同的案件揭开生活表面那层遮羞布,窥见其中最真实残酷、最具冲突性的一面,刑事律师尤甚。这座小城,就是由我接过马某一案《起诉书》那一刻开始,从一个女人的视角向我展现着一个个司空见惯、屡见不鲜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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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020法律援助“1+1”丨望谟日记(一):我爱,故我在以志愿律师的身份来到望谟,已经二十多天了。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冬日午后,坐在司法局为我安排的公租房阳台上,看着从空留四壁到被我收拾得简单却温馨的小家,听着窗外街道上传来的方言对话,我仿佛仍置身于一场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