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伴随着“醉驾入刑”,代驾服务行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涌现了一大批全职代驾司机。
在代驾服务行业中,劳动法律关系如何认定也成为不少代驾司机非常关心、困惑的问题。代驾公司或者平台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公司运行成本,大部分都是与代驾司机签署合作协议或者不签订任何协议,只需按照APP注册流程即可成为平台的代驾司机,平台为司机提供客户资源,双方之间分配利润,这导致代驾公司与司机之间更像是居间合作关系或者业务承揽关系。由于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代驾司机在工伤认定上往往是困难重重,难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实务争点】
代驾司机在接单送客户的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代驾公司以双方签署的《承揽服务协议》为由,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拒绝赔偿。代驾司机在向客户提供代驾服务中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
在确定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进行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对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强调了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本质要素。在判断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主体资格: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双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即代驾人作为劳动者,而代驾服务公司则扮演用工单位的角色。
2.工作指导与管理控制:劳动关系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特征即从属性。在代驾服务中,公司作为管理者,对代驾司机的工作进行指导、控制,例如公司规定代驾人的工作时间、路线和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这可能表明存在劳动关系。
3.报酬方式:劳动关系通常涉及劳动者根据用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进行工作,并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在代驾服务中,代驾人通常按照公司制定的费率收取服务费用,这可能支持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4.其他:在代驾服务中,代驾司机可能会按照代驾公司的要求穿统一工作服,佩戴服务证等,这可能加强了劳动关系的认定。
【作者观点】
如何正确把握和区分代驾司机和代驾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劳动关系、承揽关系或者居间关系。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去分析双方之间否符合相应的主体资格,是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以及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且从事的该业务工作是用工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基于上述分析,代驾司机即使未与代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们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考勤管理,接受公司的业务派单,按照代驾公司的规定出车,并接收代驾公司发出的接送客户指令、最终从代驾公司获得工资收入,可以认为二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在发生纠纷时,代驾公司不能仅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应尽的义务。
作者简介
陈均梅律师
联系电话:15244048808
陈均梅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政法院 经济法专业。毕业后曾先后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国有大型上市企业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行业工作经验。自加入律师行业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过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济南市腊山工业基地管委会、济南腊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山东华德隆建设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通过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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