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前夕,国曜琴岛济南所高级合伙人王月红、合伙人高葳与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校园文化专委会书记吕志红、副书记李月娥、副主任兼秘书长吴允波、副主任陶然等一行八人为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余名大学生进行了普法与心理健康教育。
普法教育首先从观看现实生活高频典型案例拍摄成的微电影为启示,影片结尾均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总结点评说法。
观影后,律师与现场大学生就法律问题进行了互动和交流,问题中有大学生观影后的思考和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有他们亲身经历的诈骗事件等,高葳律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和讲解,并与学生们一起分析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
经过几轮问题收集和分析后,高葳律师以“不伤人、不自伤”为主线,从法律和社会层面解读了“不伤人”是法律强制的范畴,法律强制性地规定了公民的行为边界,并以“校园霸凌”等伤人行为为例,分析了行为的不同程度应承担的责任方式及相应后果;从心理层面分析了“不自伤”是一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标准和责任,以“自伤自残”行为为例,分析了行为背后可能是长期的心理焦虑、压抑等情绪导致,提示大学生们随时关注和觉察自己的内心感受并及时调整情绪状态。
“每个人都应带着对生命的敬畏去珍爱与呵护自己的身体与心灵。”高葳律师根据大学生群体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法律与心理融会贯通、巧妙融合,以生动的案例形式传递法治教育精神,获得在场大学生们阵阵掌声。
音乐学院孔澍睿老师首先向普法团队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她表示,本次普法和心理教育非常有实效,既让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学生们了解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也增强了大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希望能再次邀请普法团队举办类似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师生的法治教育,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本次高校普法活动已圆满结束,但我们深知普法公益的脚步不能停下。于国家而言,教育关乎国家的未来;于家庭而言,学生的成长关乎家庭的幸福与衰败;于个人而言,法律意识和行为边界决定着个人发展与生活幸福。
公益普法,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