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委托人宫先生至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印有“敬业正直,正义化身,金牌律师,为民解忧”的锦旗赠送给庄丽律师,对庄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赞赏和肯定。
本案为一起强制执行案件。2023年9月,宫先生与巩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结案,但事后巩某某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4年4月,宫先生联系到庄律师。庄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提起执行立案申请并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执行工作。但因对方常年居于外地且多处藏匿、消极应付、借口推辞、恶意拖延执行并转移财产,使得本案的执行进度缓慢,甚至一度进入停滞状态。庄律师再次全方位查询并梳理财产线索后,及时调整原定执行策略,在继续保持与办案法官密切沟通的同时,协同法官和委托人与对方取得联系,积极尝试排除执行阻碍,最终案件得以圆满执行,成功帮助宫先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这面锦旗不仅是委托人宫先生对庄律师工作能力的充分信任和认可,也是对我所律师团队整体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高度赞扬。国曜琴岛律所将继续秉承“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准则,竭力为委托人排除风险、解决问题、创造价值、减少损失,获得更多委托人的信赖和肯定。
庄丽律师
个人简介
庄丽,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SAC资格证,青岛广播爱车940嘉宾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人力资源专项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国有企业、政府、公司综合法律事务。
自加入律师事务所以来,先后负责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借款纠纷和侵权纠纷等案件的诉讼工作,办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业务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法律文书出具、审核及重大项目谈判事宜。
先后担任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部门、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航空工业青岛疗养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北海研究站、青岛高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青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或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负责处理顾问单位的劳资纠纷、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联系方式:135154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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