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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AI-OPC法律观察 | 公司律师问答(二十)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3.31

前言:当AI技术重塑创业形态,当“单人+AI”成为新风口,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办公室印发的两批《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政策清单》,正为创业者打开一扇低门槛、高扶持的创业大门。作为深耕企业合规与商事法律服务的律所,我们从法律视角,为大家全面拆解人工智能OPC,帮你理清创业逻辑、抓住政策红利、规避法律风险,助力每一位创业者“一人成军”,合规前行。

第二十期:AI-OPC公司知识产权之专利(4)


小艾律师:主任,上一期我们讨论了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问题,客户那边反馈很好,认为公司制度完善,能激发创新热情。但是紧接着客户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顾虑:他们担心即使拿到了专利证书,如果市场上有人模仿,他们不清楚到底能禁止对方做什么行为。专利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主任: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很多企业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往往只重视“持证”,而忽视了“行权”。专利权的边界,核心就在于行使专利权利。


小艾律师:我查阅了相关资料,不同类型的专利行使权利时权利边界是不同的,其中外观专利相较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少了一个“使用”的权利。


主任:没错,你的观察很细致。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具体的禁止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即5项行为,其中发明专利中的方法专利,范围还扩展至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略有不同,没有“使用”这一项权利。


小艾律师: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是不太能理解。


主任:这主要是外观设计与发明及实用新型的本质区别的原因。当消费者购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后,其“使用”行为通常针对的是产品的实用功能(如支撑、隔断、盛装等),而非外观的美感价值;而美感价值的商业实现,主要通过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流通环节完成,这些环节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需要重点规制的对象。


小艾律师:明白了。也就是说,若将“使用”纳入禁止范围,普通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的正常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外观设计的美感价值主要在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环节产生经济效益,控制这些环节已足以保护权利人的核心利益。


主任:正是如此。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客户,自己在实施专利时,也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合规经营。


小艾律师:明白了主任。专利权的效力核心在于“排他性”,法律通过列举具体的禁止行为,赋予了专利权人市场独占的优势。我们后续会协助客户建立市场监控机制,针对制造、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确保专利价值最大化。这一制度设计既保护了创新者的投入回报,也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