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青岛AI-OPC法律观察 | 公司律师问答(二十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4.01
前言:当AI技术重塑创业形态,当“单人+AI”成为新风口,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办公室印发的两批《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政策清单》,正为创业者打开一扇低门槛、高扶持的创业大门。作为深耕企业合规与商事法律服务的律所,我们从法律视角,为大家全面拆解人工智能OPC,帮你理清创业逻辑、抓住政策红利、规避法律风险,助力每一位创业者“一人成军”,合规前行。 第二十一期:一人公司股东个人创作与公司知识产权如何清晰隔离? 小艾律师:主任,AI‑OPC公司股东个人的创作和公司的知识产权,在实践中经常会存在关联,AI‑OPC应当怎么做才能实现清晰的隔离? 主任:AI‑OPC股东易出现“个人创作与公司知识产权混同”,导致后续权属纠纷,律师建议从3个方面实现清晰隔离: 1. 明确划分范围: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个人创作的成果,即与公司业务无关、未利用公司资源的创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股东个人所有;股东个人利用公司资金、设备、资源创作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 留存创作证据:股东个人创作的成果,应当留存创作手稿、时间节点、设备使用记录等创作过程记录;公司创作的成果,应当留存资金投入、技术资料、团队参与记录等创作过程记录,以两者进行明确区分; 3. 签订隔离协议:若股东个人创作与公司业务存在关联,公司应当与股东个人签订《知识产权隔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因“是否利用公司资源”引发争议。 小艾律师:我明白了主任,知识产权清晰隔离的关键在于事前的明确约定与过程中的创作记录保存。
新闻推荐
联系我们
电话 0531-58681777
邮箱 GYQD@guoyaoqind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