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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AI-OPC法律观察 | 公司律师问答(二十三)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4.03

前言:当AI技术重塑创业形态,当“单人+AI”成为新风口,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办公室印发的两批《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政策清单》,正为创业者打开一扇低门槛、高扶持的创业大门。作为深耕企业合规与商事法律服务的律所,我们从法律视角,为大家全面拆解人工智能OPC,帮你理清创业逻辑、抓住政策红利、规避法律风险,助力每一位创业者“一人成军”,合规前行。

第二十三期:现有技术及现有设计对专利授权及权利稳定性的影响

小艾律师:主任,上一期我们讨论了专利权的边界问题,客户那边觉得很有收获,明白了拿到专利后能禁止别人做什么。但是紧接着客户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顾虑:他们担心自己辛苦研发拿到的专利,万一后来被别人发现其实在申请之前市场上已经有了类似的技术或设计,专利有被无效掉的风险。


针对这个问题,我给了客户初步回答:这个顾虑非常现实,这涉及专利中一个核心概念——针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现有技术”以及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现有设计”。很多企业在申请专利时,只关注自己的创新点,却忽略了检索现在已经公开的信息,这往往会给专利权利不稳定埋下隐患。

主任:专利法中对这两个概念有明确的界定。简单来说,就是在申请日以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设计。申请日是一个“时间枢纽”,简单来说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受理通知书上载明的受理时间;这个时间的核心作用是用来衡量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如果在申请日之前,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相同或实质相同的技术或设计公开了,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因为缺乏新颖性而被驳回,或者授权后被宣告无效。

小艾律师:了解了,所以在申请专利之前,我们要提醒客户,在研发投入初期和申请专利前,务必进行充分的检索分析;既能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投入,及时调整研发的重点和方向。那具体客户如何知道自己申报专利的申请日呢?

主任:现在一般情况下可理解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全部申请文件的时间,这个问题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建议向代理机构核实专利提交的具体时间;因为代理机构也会有自己的时间安排;建议取得国家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再公开产品或公开技术,否则自己公开产品或公开技术也会构成“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这个问题是专利权人往往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技术,哪怕公开了也仍然是自己的,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

小艾律师:了解了,专利制度保护的是“首创”,而不是“重复发明”。现有技术、现有设计的公开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更包括自己的公开;否则即便专利被授权了,仍然有被无效的风险;专利的价值不仅在于“获得授权”,更在于“权利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