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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获2013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3.29

 

2014年3月28日,济南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济南联勤宾馆召开。会议总结了2013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十家先进单位和十名先进个人,并布署了2014年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市司法局分管该项工作的周瑛副局长、市援助中心刘景学主任、市律管处高宇副处长等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被评为2013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在国曜所荣誉榜上再添独具价值的一笔。我所执行合伙人郑凌参会并作为先进单位的代表发言。

2013年,我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确保高效、高质的前提下,案件数量猛增到42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律所在建设与管理中始终坚持的法援优先理念,得益于律所法援硬件设施的优化以及宣传、管理和典型激励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创新,用行动践行着律师这一职业的社会责任和精神理念。

周副局长在发言中对我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付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和鼓励,勉励全体律所、律师要有政治远见和高度,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法援工作当成塑造律师、律所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当成是律所队伍建设和人才选拔的重要方法;在工作中要善于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业务拓展相结合,与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相结合,与帮助国有困难企业的政治任务相结合。周副局长特别强调:法律援助是惠及普通百姓的重大民生工程,律所主任、合伙人一定要做法律援助的带头人,放下身段,带头参与到具体援助案件的承办中来。市援助中心也要将律所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先锋律所、先锋律师的评比考核体系中来,确保2014全年法律师援助目标的顺利完成。近期,我所也将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全所律师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将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逐一进行落实,力争使全所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