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国曜律师郑凌受到表彰,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郑凌律师执业十六年来始终恪守诚信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多年来以多种方式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承办重大疑难案件效果良好。2010年7月,她自愿报名参加全国1+1法律援助活动,作为山东选派的第二批律师远赴云南,在屏边苗族自治县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不仅承办各类诉讼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参与纠纷调解,还为当地贫困小学捐款捐物助学。正是在那一年的法援经历让郑律师与法律援助事业结下不解之缘,并真正领悟到:做一名法援律师正是践行「法乃善良与公正之术」的最佳选择。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郑凌律师开始为山东省女子监狱在狱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定期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讲座,还承办各类民事诉讼案件50余起。2017年4月郑律师正式受聘成为山东省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承办律师,累计承办法援案件近40件,其严谨、负责的办案风格获得了办案法官的高度认可。2018年12月,被评为山东省法律援助优秀承办律师。郑凌律师表示,她将以此为激励,视「法援律师」为职业生涯的最高荣耀,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展现出最高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让每一次辩护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让每一次援助都彰显出法律的温度和公正的力量,在履职尽责中体现个人价值和职业荣耀,继续为中国法律援助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