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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曜云课堂2021第四讲|《刑法修正案(十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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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20年12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对证券犯罪、安全事故犯罪、食品药品犯罪、污染环境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首次将非法基因编辑、侮辱、诽谤英雄烈士、高空抛物等社会关注问题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为深入探讨本次刑法修正案修改情况,5月22日上午,由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国曜云课堂专题讲座成功举办,此次讲座由刑事辩护二部王浩律师主讲,以视频直播的形式对此次刑法修正案的修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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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座中,王浩律师对本次刑法修正案条文修改情况进行了新旧对比解读,尤其对新增条文进行了重点阐释:如第十七条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情节恶劣的行为,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发展变化,将妨害安全驾驶罪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明文规定将根据案件情节对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进行刑事追责。在药品类犯罪层面,《修正案》还完善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具体规定,并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假药、劣药范围予以调整。


本次讲座立足法律条款应用,致力于通过专业解读为刑事法理研究、刑事司法实践及刑事合规实务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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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律师


前资深检察官、优秀公诉人,国曜所经济犯罪辩护业务专家


主要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与代理;职务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经济领域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