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伟程,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在长期的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追求卓越,执业为民”的宗旨,遵循“依法执业,规范操作,优质服务,信誉至上”的方针,带领律所走到了全省乃至全国律师行业的前列,为中外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所先后获得中央、省、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授予的主要荣誉30多项,其中包括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五一劳动奖状”、首批“(司法)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青岛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中,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大量咨询服务,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在为大型企业集团如海尔、青啤、颐中等担任法律顾问中,为企业低成本扩张和实施国际化战略作出了成绩;他先后撰写了各类论文、文章近百篇,对指导律师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代表业绩:
杨伟程律师执业近四十年,先后担任了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黄岛区等三级人民政府、青岛市公安局、民政局、总工会、旅游局、地税局市南分局、青岛啤酒节办、东部开发办、青岛海湾大桥工程建设办、第29届奥帆委、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青岛市商业银行、中国福利彩票青岛发行中心、山东移通青岛分公司等60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青岛市城区东移、机场扩建、青岛大炼油、青岛海湾大桥、船厂拆迁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为上述法律顾问单位和其他客户,承办了大量的法律事务,为当地社会和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6、1997年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
1998年7月 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政法系统十佳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9年司法部授予“全国十佳律师;”
2000年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目前律师界唯一);
2000年国务院批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2006年被司法部授予“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
2009年被评为“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英雄模范人物;”
2011年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2019年被山东政法委评为“山东省杰出法治人物”
2019年荣获“山东省律师行业发展贡献奖”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四、五、六届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第五、六届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山东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委员会成员;
青岛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青岛市劳动模范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