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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力 促发展 | 青岛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与我所、海晖所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4.28
按照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统一部署,4月25日下午,在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12A会议室,青岛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与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海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共建聚合力,支部共建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我所党委书记、主任王书瀚引领3个支部的党员参观了我所党史室、所史室、荣誉墙,全面介绍了我所建设发展概况。
3方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组织共建协议书。
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潘月民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
在集体学习环节,3个支部的同志还一起学习了市司法局《关于组织机关党组织与局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联建活动的通知》。
集体观看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人民律师为人民》宣传专题片。
座谈交流环节,市司法局党员代表潘月民、刘冰,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党员代表张峰、于峰,海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史雪梅书记交流发言。海晖律师事务所辛余辉主任作为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应邀列席发言。在征求对局党委、律师行业党委意见建议环节,我所第三党支部庄彬、崔若雨作了发言。
潘月民同志带领全体与会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本次党建共建联建活动,既是市司法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也是主题党日活动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这种方式将进一步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更好助力3个支部的党建工作。
当前,我所正结合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委及各支部迅速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律师积极落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在查找问题上见真章,在工作结合上见成效,持续推动我所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