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cases
以法为剑,以案释理。国曜琴岛“案例”栏目旨在通过国曜琴岛律师亲办的真实案件,还原辩护思路,解析法律难点,展现律师在复杂局势下的专业判断与博弈智慧。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次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本案系时间跨度长、涉案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刑行交叉类案件,办案难度大,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01
ETERNAL GLORY LAW OFFICES
疫情时期药品风波,多人涉案压力重
案情回溯
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期间,某市某区武某、张某两名区域销售代表采取上门推销等方式, 将假药产品”某奇方滴剂",以寄售方式销售、提供给某区某门诊负责人李某。李某利用其经营的"某门诊部”,以每支滴剂12-15元不等的价格,向前往该医疗门诊部就诊的患者非法销售、提供“某奇方滴剂“共计1702支,累计销售金额为20424元。期间,武某、张某等人还采取相同方式向王某等5名门诊医师销售、提供涉案物品,累计销售金额数万元不等。
2023年4月期间,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李某等人经营的门诊部检查过程中,现场查获涉案物品。同年9月26日,侦查人员在武某、张某住处分别现场查获涉案物品一宗。
2023年9月26日,侦查机关陆续将销售代表武某、门诊医师李某等8人以涉嫌销售、提供假药罪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7日,此案被公安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列为部督案件,社会影响重大。
02
ETERNAL GLORY LAW OFFICES
全程介入,步步为营筑牢辩护防线
办案历程
接受委托后,杨轶律师迅速介入,及时会见嫌疑人武某,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
2023年10月31日前后,检察机关对8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书。2024年8月5日,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武某位列8名嫌疑人中的第一位。2025年2月28日、6月10日,检察机关分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年3月28日、7月7日分别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杨轶律师及时阅卷,向犯罪嫌疑人武某核实证据材料,提出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保持与检察官的良性沟通和交流。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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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突破,直击案件关键疑点
辩护策略
本案兼具刑事犯罪认定与行政执法程序双重难点,杨轶律师跳出单一刑事辩护思维,融合刑事法律 + 行政法律双重视角,从六个核心维度展开辩护,层层递进,逻辑严密:
1
涉案产品具有备案号的医疗器械,非三无产品。涉案产品具有备案凭证编号,生产厂家具有资质,产品外观包装及说明书有产品名称、预期用途、使用说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一般常规内容。
2
区市监部门在得到市复函后三个月直接移送公安部门,期间没有开展任何行政调查工作,只是履行内部延长手续。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后才得知有市复函,违反刑罚谦抑性原则。
3
涉案产品非掺杂西药成分的假药,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证人证言证实,未有不良后遗症状,普遍反映效果良好。涉案产品确实存在包装过于精细、宣传有所夸大等问题,与掺杂西药成份的假药是有本质区别。
4
销售假药虽为行为犯,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5
武某主观故意不明显,时间不长,金额不大。武某具有多年的药品代理销售经历,从未有过不良记录,没有承诺具有药品疗效,没有异于市场价格。
6
疫情过后,民生艰难,能够生存实属不易,武某生活压力较大,武某平时社会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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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裁判结果
经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2025年7月25日,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武某不起诉。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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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行交叉案件的辩护启示
典型意义
作为部督刑案 + 刑行交叉疑难案件,本案的成功辩护具备极强的参考价值。办案过程中,杨轶律师不拘于对客观证据的分析辩论,更是精于对前期行政程序的探究论证,大胆指出行政程序问题,既打头,也打尾。辩护人既需要刑事辩护思维,也要精于行政法律研究。面对多次退查,辩护人结合其它有利辩点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社会危害性不大,不易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取得不起诉的结果。此案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结语
法理昭昭,辩护有据;匠心办案,行稳致远。每一起疑难案件的突破,都源于对法律的敬畏、对细节的把控与对专业的坚守。未来,国曜琴岛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打磨刑事辩护业务能力,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同时积极总结办案经验、输出典型案例,助力行业专业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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